11月1日下午15時許,平遠縣大柘鎮一男子劉某東(男,63歲),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,聲稱其妻子李某在大柘鎮新建路被人毆打,要求公安機關處理。大柘所民警出警到現場后,發現劉某東滿身酒氣,支支吾吾無法說清事情經過。
經進一步詢問,民警了解到劉某東是因為醉酒后,用鑰匙打不開自己家大門,遂謊報了妻子被人毆打的案情。
民警隨后聯系了劉某東妻子,得知其目前在佛山居住,在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1日期間,都未返回平遠,也沒有被人毆打一事發生。
劉某東謊報警情的行為,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正常接處警工作和依法辦案,平遠公安機關依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相關規定,依法對劉某東處以行政拘留5日,并處罰款200元。